重庆市长寿区区教育委员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区教育委员会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财政预决算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3753G/2020-004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日期 ] 2020-10-14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0-10-1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管理全区教育工作。

2)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统筹规划和管理,负责全区教育体制改革,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组织实施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倾斜的政策措施,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承担全区教育督导工作;承担全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工作,负责对各街镇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职业院校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

6)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负责教育经费的安排和预决算工作;负责教育援助的管理;管理招生经费收支工作。

7)统筹管理、协调民办教育,实施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承担民办教育监管的责任。

8)会同区委组织部管理教育系统的区管领导班子和区管领导干部;按权限负责本系统由区教委直接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任免和管理。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负责教育部门的信访、档案、安全、保密、综合治理和教育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0)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管理、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管理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和社会保障及教育培训、人员调配、职称评定工作。

11)归口管理全区的学历教育。负责管理全区中小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成人学校的招生、考试、学籍管理工作;协助管理地方学历教育、自学考试、高中以上有关学历证书和培训证书的发放。

12)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职学校在长寿的招生考试和高等教育在长寿的自学考试工作。

13)管理教育工会和离退休教师工作;统筹管理、指导教育系统的计划生育、人口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4)归口管理全区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工作,指导本系统的学会、协会工作。

15)管理、指导全区教育产业、勤工俭学、学校后勤改革工作。

16)负责教育系统的党纪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本系统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17)负责全区的语言文字管理工作;负责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18)承担教育系统各单位各类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1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长寿区教育委员会本级机关1个,下属60个预算单位,包括5个事业单位和55个学校单位。长寿区教育委员会本级机关下设:办公室、组织干部科、人事科、基建计划财务科、基础教育科、综合教育科、招生自考科、安全稳定科、监察内审科、行政审批科。各下属事业单位和学校按规定设立了相应处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209,030.44万元,支出总计209,030.4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868.55万元、增长16.67%,主要原因:一是保持常年性经费的持续投入,确保教职工待遇得到保证,确保学生基本公用经费、常年维修费、薄弱学校倾斜经费得到落实。二是持续投入建设学校。为提高公办幼儿园占比和入学率,幼儿园投入943万元用于维修、翻新、扩建等。小学投入16,957.37万元用于新建学校、校舍维修、薄改工程、设备采购、智慧校园等。初高中投入19,982.81万元用于新建学校、薄改工程、校舍维修、设备采购、智慧校园等。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07,565.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648.96万元,增长17.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377.27万元,占97.50%;事业收入3,884.90万元,占1.87%;其他收入1,303.58万元,占0.63%。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464.69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96,127.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30.55万元,增长10.37%。其中:基本支出137,685.97万元,占70.20%;项目支出58,441.79万元,占29.80%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902.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38.00万元,增长780.92%,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年末非财政补助结转3,341.2 万元,年末财政补助项目经费结转9561.51万元,新建校园资金结转4,200万元,校舍维修等教育费附加资金1,310.26万元,义教能力提升与薄弱学校改造资金3,089.00万元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2,900.5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299.00万元,增长14.2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经费增加,超额绩效人均调整近5,000元,二是新建古镇二小、古镇中学等学校建设资金增加近2亿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217.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54.82万元,增长9.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338.68万元,增长29.22%。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对新建古镇二小、桃花溪中学、桃花溪幼儿园债券资金投入;二是能力提升与薄弱学校改造经费增加校舍维修、课桌椅采购、浴室改造、智慧校园建设等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03.47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264.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35.15万元,增长4.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186.06万元,增长24.94%。主要原因一是债券资金增加支出新建古镇二小、桃花溪中学、桃花溪幼儿园;二是能力提升薄弱学校改造经费增加校舍维修、课桌椅采购、浴室改造、智慧校园建设等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456.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52.62万元,增长1,182.32%,主要原因是2019年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年末非财政补助结转3,341.2 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2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2)教育支出142,006.60万元,占78.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060.36万元,增长32.78%,主要原因是增加2019年政府债券资金用于教育项目资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748.89万元,占13.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7.21万元,增长5.76%,主要原因一是教育系统年底增资调资部分;二是增加的一次性退休人员补助。

4)卫生健康支出7,751.40万元,占4.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5.33万元,下降4.03%,主要原因是教育系统职工社保缴费比例由20%下降为16%

5)住房保障支出6,755.78万元,占3.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79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教育系统年底增资调整增加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766.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613.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77.92万元,增长4.55%,主要原因是债券资金增加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0,153.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7.25万元,增长7.03%,主要原因是确保学生基本公用经费、常年维修费、薄弱学校倾斜经费得到了落实。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9.8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236.04万元。本年收入15,159.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66.01万元,增长310.4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府性基金对土地成本的列支。本年支出10,943.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94.98万元,增长191.9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府性基金对土地成本的列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7.1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0.52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81万元,减幅23.53%,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6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73万元,下降65.5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公务车维修保养、油费、路费支出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61万元,减幅33.72%,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52.5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财政厅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政府相关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79万元,减幅55.2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20万元,减幅14.91%,主要原因严控公务接待次数、标准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5辆;国内公务接待1,351批次12,34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2.5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3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3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7万元,增长27.16%,主要原因2019年教育系统增加了各类会议、培训、检查较多,如民办幼儿园督查、财务情况检查、学生资助检查、联合执法检查学校食堂等。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23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69万元,增长47.66%,主要原因是2019年教育系统增加了各类会议、培训、检查较多,如民办幼儿园督查、财务情况检查、学生资助检查、联合执法检查学校食堂等。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597.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3.60万元,增长17.70%,主要原因是2019年教育系统增加对教师的培训,提升教师队伍的业务水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95.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85.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3.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6.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74.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3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93.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27%。主要用于教育系统各校办公设备设施采购、食堂设备设施采购、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课桌椅项目采购、浴室改造采购、校舍维修采购、智慧校园建设采购、校园监控采购、保洁服务采购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2项,涉及资金9,500.4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3项(如2019年高中国家助学金、长效维修专项资金、2019年度智慧校园项目资金),涉及资金3021.4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的实施是我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和布局,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有效政策保障,同时极大地缓解了我区经济困难家庭教育支出,减轻了困难家庭经济负担,帮扶了关键少数贫困家庭,保障了贫困家庭学生正常完成学业,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村点校幼儿免保教费、生活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对全区在村点校附属幼儿班(含飞龙九年制幼儿园,石回九年制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全部免收保教费和生活费,全年资助经费共计117.28万元,受惠学生733人次。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1.2万元,执行数为117.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5.47%。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对村点校幼儿免保教费、生活费项目补助资金共计117.28万元,二是资助村点校幼儿733人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数与实际执行数不一致,具体执行数以实际资助学生人数为准。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村点校幼儿免保教费、生活费

联系人及电话

马永利40233355

主管部门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实施单位

重庆市长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105.47%)

总量

111.2

总量

117.28

项目自评得分
( 100)

其中:财政资金

111.2

其中:财政资金

117.28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的通知》(渝财教〔2014〕279号)和区政府对《区教委区财政局关于免收就读村点校幼儿班幼儿保教费和生活费的请示》(长教文﹝2018﹞38号 )的批复(收文办字〔2018〕2502号)文件要求,对凡在村点校附属幼儿班(含飞龙九年制幼儿园,石回九年制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全部免收保教费和生活费,财政按在园幼儿园每人保教费950元,生活费650元补助给幼儿园。

2019年全年实际完成村点校幼儿免保教费、生活费计117.28万元,受惠幼儿733人次。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分值

年度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完成比例

自评

得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合计

100

100

村点校幼儿享受免保教费、生活费金额

10

111.2

117.28

104.71%

10


爱益学生人数

20

733

733

100%

20


资金拨付到位率

15

111.2

117.28

104.71%

15


制度建设

15

建立业务、财务管理制度

已建立

100%

15


家长

满意度

20

≥95%

≥95%

100%

20


学生

满意度

20

≥95%

≥95%

100%

20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财教发〔2010252号)、《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完善建卡贫困户子女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渝财教〔2016126号)、《区教委、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长教发〔2017157号)等文件精神,长寿区实施2019年度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下简称“高中助学金项目”),预算单位为重庆市长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简称“学生资助中心”),具体实施单位为长寿区各高中学校。

2)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前期准备: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专门成立了绩效评价项目小组。在项目正式实施前期,与学生资助中心对接,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了解项目实施情况。评价小组通过内部的仔细分析讨论以及向相关专家咨询的意见,对项目的情况进行梳理,确定了绩效评价关注的重点,制定出了本次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并结合项目绩效目标,拟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组织实施:本次绩效评价由长寿区财政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听取介绍:听取预算单位和实施单位方对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工作实施情况介绍,以及在运行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政策建议;审阅:对资助中心和抽取的5所高中就财政资金到位与支出明细账予以审阅,包括抽查会计凭证,了解管理方对资金的管控方法、实际使用效果,并与目标进行比较;目标比较:对财政资金支出的实际效果与预定目标比较,分析完成或未完成目标的原因并按照绩效评价标准进行评分;访谈调查:通过对实施单位的访谈和服务对象企业的调查,了解实施单位对资金和效果各方面的满意度,收集对政策改进的建议;总结、归纳和分析执行上述程序中的发现事项,与实施单位进行沟通,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并形成最终的评价报告。

3)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综合评价结论:经综合评价,高中助学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7.85分,评定等级为“良”。

4)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建议

主要问题:整体政策知晓度不高,潜在应享受政策人员的政策知晓率有待提高,资助等级的评定标准机械。

建议:严格评定标准和评定程序,分级落实责任;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也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持续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着眼家喻户晓、师生皆知,坚持部门联动、上下联动,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持续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增加机动条款,允许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但又不属于6类人员以外的人员获得特困标准的助学金。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决算公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艳秋,电话:023-40244169)

附件:1.2019年决算公开表

      2.高中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微博

政务新媒体

部门街镇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