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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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9303761/2019-0359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10-29 [ 发布日期 ] 2019-10-31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管理全区教育工作。

  (2)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统筹规划和管理,负责全区教育体制改革,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组织实施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倾斜的政策措施,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承担全区教育督导工作;承担全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工作,负责对各街镇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职业院校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

  (6)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负责教育经费的安排和预决算工作;负责教育援助的管理;管理招生经费收支工作。

  (7)统筹管理、协调民办教育,实施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承担民办教育监管的责任。

  (8)会同区委组织部管理教育系统的区管领导班子和区管领导干部;按权限负责本系统由区教委直接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任免和管理。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负责教育部门的信访、档案、安全、保密、综合治理和教育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0)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管理、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管理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和社会保障及教育培训、人员调配、职称评定工作。

  (11)归口管理全区的学历教育。负责管理全区中小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成人学校的招生、考试、学籍管理工作;协助管理地方学历教育、自学考试、高中以上有关学历证书和培训证书的发放。

  (12)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职学校在长寿的招生考试和高等教育在长寿的自学考试工作。

  (13)管理教育工会和离退休教师工作;统筹管理、指导教育系统的计划生育、人口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4)归口管理全区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工作,指导本系统的学会、协会工作。

  (15)管理、指导全区教育产业、勤工俭学、学校后勤改革工作。

  (16)负责教育系统的党纪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本系统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17)负责全区的语言文字管理工作;负责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18)承担教育系统各单位各类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1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长寿区教育委员会本级机关1个,下属60个预算单位,包括5个事业单位和55个学校单位。长寿区教育委员会本级机关下设:办公室、组织干部科、人事科、基建计划财务科、基础教育科、综合教育科、招生自考科、安全稳定科、检查审计科、行政审批科。各下属事业单位和学校下按规定设立了相应处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79,161.89万元,支出总计179,161.89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7,443.48万元、下降3.99%,主要原因是:一是债券资金减少支出;二是薄弱学校改造经费减少支出;三是严格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75,916.79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5,862.65万元,下降3.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356.44万元,占99.11%;事业收入1,507.99万元,占0.86%;其他收入52.36万元,占0.03%,年初结转和结余3,245.1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77,697.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63.82万元,下降3.09%,其中:基本支出129,774.87万元,占73.03%;项目支出47,922.33万元,占26.97%。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64.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79.67万元,下降54.85%,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区财政局要求及时支付已发生的费用;二是区财政局收回部分单位和学校的剩余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4,356.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08.17万元,下降4.08%。主要原因:一是债券资金减少支出;二是薄弱学校改造经费减少支出;三是教育事业收费进行财政专户管理,不再列支为一般公用预算支出,列支为事业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102.74万元,增长70.5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各项经费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45.10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7,078.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71.03万元,下降3.31%。主要原因是一是债券资金减少支出;二是薄弱学校改造经费减少支出;三是教育事业收费进行财政专户管理,不再列支为一般公用预算支出,列支为事业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824.57万元,增长73.1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债券资金、增资调资、彩票公益金等经费支出。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23.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21.10万元,下降83.87%,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区财政局要求及时支付已发生的费用;二是区财政局收回部分单位和学校的剩余经费。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2)教育支出135,403.04万元,占76.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142.02万元,增加84.82%,主要原因增加2018年政府债券资金用于教育项目资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665.13万元,占13.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73.70万元,增长57.86%,主要原因:一是教育系统年底增资调资部分;二是增加的一次性退休人员补助;三是增加的教职工病故一次性抚恤金及遗属补助。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49.12万元,占4.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91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教育系统年底增资调整增加部分。

  (5)城乡社区支出3,625.94万元,占2.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25.94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系统2018年土地开发支出增加。

  (6)农林水支出67.93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93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系统2018年底债券资金增加部分。

  (7)住房保障支出6,310.62万元,占3.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57万元,增长1.70%,主要原因教育系统年底增资调整增加部分。

  (8)其他支出54.86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8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155.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235.16万元,较上年减少6,410.74万元,下降5.14%,主要原因:一是债券资金减少支出;二是教育事业收费进行财政专户管理,不再列支为一般公用预算支出,列支为事业收入。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74.5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9.80万元。本年收入3,693.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768.65万元,下降82.79%,主要原因减少了政府性基金对土地成本的列支。本年支出3,748.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388.92万元,下降83.0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政府性基金对土地成本的列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3.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5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24万元,下降16.94%,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5.65万元,主要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公务车维修保养、油费、路费支出减少。二是公务接待费减少18.09万元,主要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三是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境)学习考察。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2.2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01万元,下降51.3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14万元,下降8.96%,主要原因主要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公务车维修保养、油费、路费支出减少。

  公务接待费61.7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财政厅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5万元,下降26.7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10万元,下降22.68%,主要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4辆;国内公务接待1441批次,1834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3.65元,车均维护费2.4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比2017年度增加41.54万元,增长812.92%,主要原因是2018年教育系统增加了各类会议、培训、检查较多,如民办幼儿园督查、财务情况检查、学生资助检查、联合执法检查学校食堂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06.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07.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63.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5.2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应当参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6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7922.33万元。对3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981.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的实施是我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和布局,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有效政策保障,同时极大地缓解了我区经济困难家庭教育支出,减轻了困难家庭经济负担,帮扶了关键少数贫困家庭,保障了贫困家庭学生正常完成学业,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义务教育贫困学生营养午餐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对全区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享受营养午餐进行资助,全年资助经费共计708.47万元,受惠学生11884人次。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34.70万元,执行数为708.47万元,完成预算的96.4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对义务教育贫困家庭经济补助资金共计708.47万元,二是资助义务教育贫困学生11884人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数与实际执行数不一致。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

  

  3.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区财政局为主题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有三个项目,一是免收就读村点校幼儿班幼儿保教费和生活费,该项目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的一个好项目。长寿区免收就读村点校幼儿班幼儿保教费和生活费项目基本解决了农村幼儿上学基本难题,受到幼儿家长很高评价,满意度为100%。二是医药学校市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项目,该项目构建了“校院融通,三阶递进”的“岗课证一体,双证融通”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了“五位一体”模块化课程体系;开发了课程标准、教材、教学资源;深入推行“问学导练评”教学模式改革;推广应用了“多元立体”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模式;根据医院和行业特点,实景打造实训基地,做好功能分区;建设了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构建了“共建共育,资源共享,互惠双赢”的校院合作运行机制;以基础建设为依托,提升了学校管理和教学的信息化水平;打造了富有学校特色的“仁•和”校园文化。根据调研结果,受益对象对该项目反响良好,满意度较高。三是智慧项目,该项目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支持管理服务体系技术系统、学校教育教学模式和相应的组织体系,为教师、学生、管理人员和校外人员等提供了智慧化的教学、科研、管理、公共服务、文化生活、社会服务和决策支持服务,促进教师和学生信息化素养的全面发展。智慧校园的建设已经成为教育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教育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有力的主导了当前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发展的方向。根据调研结果,受益对象对该项目反响良好,满意度较高。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023—40244343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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