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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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3972T/2026-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交通运输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1-23 [ 发布日期 ] 2026-01-23

重庆市长寿区道路运输事务所2026年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6-01-23

重庆市长寿区道路运输事务所2026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全区道路运输管理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

1.承担行业发展研究,以及有关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的事务工作。

2.承担道路运输管理的事务工作。承担道路运输备案管理的事务工作。

3.承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汽车租赁、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相关业务管理的事务工作。

4.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和应急管理的事务工作。参与行业安全事故调查。

5.承担道路运输行业运行监测、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事务工作。

6.承担道路运输行业有关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组织的事务工作。承担道路运输战备事务工作。

7.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和信用评价、道路运输政务服务、行业统计的事务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长寿区道路运输事务所含1个独立编制、独立预算的机构,内设办公室、客运科、货运科、安监科、维修科、驾培科等6个科室。截至目前有参公编制29个,在职28,比上年增加2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21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5.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9.4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02.46万元,主要是交通运输经费拨款增加384.7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215.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4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72.2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02.4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6.6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35.8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5.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5.89万元,比2025年增加40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6.86万元,比2025年增加66.6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增加2人,以及工资社保标准调整、人员晋级晋档导致的预算增加,主要用于保障28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19名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以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39.03万元,比2025年增加335.81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去年为年中追加的上级资金,本年改为年初下达,主要用于营运补贴、农客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农客保险、道路运输安全监测评估等重点工作。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41万元,2025年无变化,主要用于支付办公楼租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三公经费预算13.5万元,2025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5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1.5万元,较2025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2025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5年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5.17万元,比上年增加9.3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增加了2。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8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39.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41万元其中:一般项目2个,涉及资金145.09万元;重点专项5个,涉及资金313.3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2512月,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人:陈泽恒                 联系方式:023-40244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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