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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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25002217842462433/2020-000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机关事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8-19 [ 发布日期 ] 2020-08-19

重庆市长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我局成立于2006年1月,属区政府直属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现有办公室、接待科、公务车辆管理科、办公用房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5个科室。共有23人。其中:在编干部职工16人,包括机关领导班子成员3人(一正两副)、正处级调研员1人、副处级调研员1人,干部9人、工勤人员2人;聘用人员7人(接待人员4名,驾驶人员3人)。属于本轮机构改革的涉改单位。目前正按要求,做好职能调整,并将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落实。

(二)机构性质:我局属区政府直属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

(三)工作职责
  (1)负责区行政中心的后勤管理、环境秩序管理、会议服务及生活服务等工作。(2)负责区行政中心房屋、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日常运行管理,停车场库的管理。(3)负责区行政中心环境卫生、绿化工作,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4)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包括公务车辆编制、配置标准、处置、维修管理和保险等工作。(5)协调、协助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和区级部门搞好公务接待。(6)协调、推进区级公共机构节能及指导、监督下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7)负责全区区级部门办公用房的建设统筹及调配管理工作。(8)负责机关食堂等后勤服务实体的综合管理。 (9)完成区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44.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133.1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3411万元.比2018年1772.35 万元增加3771.8万元。本年收入主要增加在政府性基金拨款上,增加转移支付给长寿开发投资公司房屋租金3411万元。其次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6.8万元,增加在其中:基本支出560.41万元,比2018年382.41万元增加178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增人头经费。正常增资调增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72.74万元,比2018年1389.94万元增加182.8 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党政专用电视会议专项建设经费等,主要用于改造区行政中心公共会议系统与市党政专用系统对接等重点工作。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 306 万元,比2018年291.5增加14.5  万元。公务接待费 180 万元,比2018年201.5万元减少21.5 万元,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事项后,公务接待规模及人次呈下降趋势,编制预算尽量递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6万元,比2018年90万增加3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在编16辆及平台12车辆,共计28辆车使用年限较长,维护维修成本逐年增加;2019年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车改后我局将调整部分车辆,保证部门公务活动正常运行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211.06 万元,比上年124.54万元 增加86.52 万元,主要原因为区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3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我局根据区财政统一部署,按照业务工作开展设置项目绩效目标。所有项目支出均设置绩效管理目标,共设置九项考核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1572.74万元。本年将严格项目绩效考核,有效控制项目支付进度,发挥财政资金供给的合理可控。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6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余秀梅  联系方式:023-4066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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