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564254M/2025-0001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国资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4 | [ 发布日期 ] | 2025-10-14 |
重庆市长寿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长寿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参与研究制定区属国有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负责区属国有企业组建、改制、拍卖、兼并、破产、关闭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2. 负责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实体水平调控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研究制订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
3. 协助进行区国资委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财务主管人选。参与制订区国资委监管企业用工及内控管理制度;
4. 参与研究制订区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制度。负责区属国有企业投融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相关事务性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24年9月24日,根据《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长委编发〔2024〕98号),将重庆市长寿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更名为重庆市长寿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为区国资委所属副处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综合科、资产财务科、资本运营科3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24.55万元,支出总计124.55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4.5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开始单独核算。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24.5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4.5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开始单独核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5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24.5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4.5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开始单独核算。其中:基本支出124.55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所有收支均是财政拨款,财政实行了零结转,故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4.55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4.5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开始单独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5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4.5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开始单独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98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调剂减少项目经费20万元和超额绩效预算人均标准大于核定人均标准。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5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4.5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开始单独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98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调剂减少项目经费20万元和超额绩效预算人均标准大于核定人均标准。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72万元,占0.58%,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0万元,占12.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1万元,增长32.9%,主要原因是调资增资增加和按照政策规定增加超额绩效缴费基数而增加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5.28万元,占4.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1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与缴费基数口径差异。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97.74万元,占78.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89万元,下降23.4%,主要原因是调剂减少项目经费20万元和超额绩效预算人均标准大于核定人均标准。
(5)住房保障支出5.41万元,占4.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9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与缴费基数口径差异。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6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6.6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开始单独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7.9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7.9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开始单独核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区国资委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合署办公,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7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开始单独核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项目支出,故未开展绩效自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部门决算公开联系人:韩素兰 联系方式:(韩素兰,电话:023-4031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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