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564254M/2025-0000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国资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4 | [ 发布日期 ] | 2025-10-14 |
重庆市长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长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行政规章,制订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督促实施。
2.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评价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4.指导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全区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提出加快全区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全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按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关于区属国有企业内设监事会管理,维持现行管理体制不变,待中央对国有企业内设监事会管理职责顶层设计明确后相应跟进理顺。同时,建立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国有企业监事会向重庆市长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时,同时抄送重庆市长寿区审计局。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长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市长寿区国
有资产事务中心(二级单位)
根据《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办公室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长寿委办发〔2019〕44号),重庆市长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综合管理科、改革发展科、金融工作科。2019年9月16日,根据区编办《关于同意调整金融工作职责有关事宜的批复》(长委编发〔2019〕70号),将国资委承担的金融工作职责划入区财政局后,国资委内设科室调整为综合管理科、改革发展科。2024年7月1日,根据《关于调整区国资委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长委编发〔2024〕52号),在综合科中增加“负责所管理离退休人员的综合协调工作”、“履行区级文化企业出资人职责,承办国有文化企业资产清查、产权管理、统计评价等资产监管基础工作”、“负责联系对接、协调服务中央企业、区外国有企业及其所属在长企业有关工作”职责;在改革发展科新增“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国有资本运营,对所从事的金融业务加强管理与服务;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与运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发展资源统筹协调配置;对接协调有关单位解决所监管企业改革发展遇到的重大问题;牵头研究解决所监管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职责。
2024年9月24日,根据《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长委编发〔2024〕98号),将重庆市长寿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更名为重庆市长寿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为区国资委所属副处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1.参与研究制定区属国有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负责区属国有企业组建、改制、拍卖、兼并、破产、关闭等相关事务性工作;2. 负责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实体水平调控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研究制订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3. 协助进行区国资委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财务主管人选。参与制订区国资委监管企业用工及内控管理制度;4. 参与研究制订区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制度。负责区属国有企业投融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相关事务性工作;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设综合科、资产财务科、资本运营科3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00564.07万元,支出总计100564.07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8132.40万元,增长403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企业注册资本金投入较上年增加90197.9万元。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00564.0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8132.40万元,增长403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企业注册资本金投入较上年增加9019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563.99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9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00564.0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8132.40万元,增长403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企业注册资本金投入较上年增加9019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46万元,占0.36%;项目支出100200.62万元,占99.6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所有收支均是财政拨款,财政实行了零结转,故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0563.99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8132.35万元,增长403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企业注册资本金投入较上年增加90197.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016.9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1391.35万元,增长1460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企业注册资本金投入较上年增加90197.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520.06万元,增长18417.1%。主要原因是调剂增加了对企业注资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016.9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1391.35万元,增长1460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企业注册资本金投入较上年增加90197.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520.06万元,增长18417.1%。主要原因是调剂增加了对企业注资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财政实行了零结转,故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82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6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36万元,增长44.2%,主要原因是按规定将事业人员超额绩效按标准纳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7.99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2024年4月调出人员1人而减少预算。
(4)城乡社区支出91453.00万元,占9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453.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企业注册资本金增加。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68.15万元,占0.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81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调资增资增加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19.43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2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2024年4月调出人员1人而减少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3.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9.9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4.97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增资增加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53.4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41万元,增长9.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监管工作任务较重,发生办公、出差等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55.0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企业注册资本金减少。本年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55.0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企业注册资本金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8547.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8547.00万元,主要用途用于对企业注资。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8万元,下降77.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较低,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下降1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比上年低。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024年度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2024年度本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费和通行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5万元,下降88.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用车为新能源车辆,无油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车辆出勤次数较上年少。
2024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0.6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国资委考察接待和银行调研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33.0%,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接待管控。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9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今年接待批次和人次均比上年少。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6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9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4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6.8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16.8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承办了区级央渝同行大型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2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66万元,增长25.8%,主要原因是企业中层干部培训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5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 经费和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50万元,下降27.6%,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政策而减少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6.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7.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7.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主要用于采购央渝同行会议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其中,重点专项0个,一般性项目5个。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00200.6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4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部门决算公开联系人:韩素兰 联系方式:(韩素兰,电话:023-40311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