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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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3921J/2025-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公安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0-14 [ 发布日期 ] 2025-10-14

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5-10-14

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本级)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长寿区公安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掌握本区社会治安状况,协助党政部门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民警队伍建设、管理和教育工作;指导、检查、监督本区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指导本区各级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治安、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和侦破、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领导本区林业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依法监督并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部门的建设;负责对经济民警、保安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依据公安业务负责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治安、户政、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指导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的畅通;负责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组织灭火救灾;负责预审工作和看守所、拘所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来长寿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市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计算机管理监察、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等。

(二)机构设置

长寿区公安局下设49个机构:办公室、政治处、警务督察支队、内部审计科、警务保障处、情报指挥中心、法制支队、反恐支队、户政科、出入境管理支队、信访科、政保支队、治安支队、禁毒支队、警卫处、经侦支队、科通支队、网安支队、校保支队、特警支队、行政审批科、交巡警支队、刑警支队、森林警察支队、环境安全保卫支队、看守所、拘戒所、凤山派出所、河街派出所、桃花派出所、桃源派出所、渡舟派出所、江南派出所、晏家派出所、朱家坝派出所、但渡派出所、云集派出所、长寿湖派出所、邻封派出所、双龙派出所、龙河派出所、八颗派出所、云台派出所、海棠派出所、石堰派出所、葛兰派出所、新市派出所、洪湖派出所、万顺派出所。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35652.46万元,支出总计35652.46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343.17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1219.99万元,2022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增加422.01万元,基层治安巡防车租赁经费增加90万元,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增加78.64万元,应指工程运行维护费减少160.51万元,三所经费减少219.24万元,雪亮工程运行经费减少100.67万元,其他项目增加12.95万元。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35652.4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343.17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1219.99万元,2022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增加422.01万元,基层治安巡防车租赁经费增加90万元,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增加78.64万元,应指工程运行维护费减少160.51万元,三所经费减少219.24万元,雪亮工程运行经费减少100.67万元,其他项目增加12.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52.46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35652.4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343.17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1219.99万元,2022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支出增加422.01万元,基层治安巡防车租赁经费增加90万元,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增加78.64万元,应指工程运行维护费减少160.51万元,三所经费减少219.24万元,雪亮工程运行经费减少100.67万元,其他项目增加1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15.53万元,占80.8%;项目支出6836.93万元,占19.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实行财政资金零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652.46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43.17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1219.99万元,2022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增加422.01万元,基层治安巡防车租赁经费增加90万元,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增加78.64万元,应指工程运行维护费减少160.51万元,三所经费减少219.24万元,雪亮工程运行经费减少100.67万元,其他项目增加12.9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652.4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343.17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加人员经费1219.99万元,2022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增加422.01万元,基层治安巡防车租赁经费增加90万元,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增加78.64万元,应指工程运行维护费减少160.51万元,三所经费减少219.24万元,雪亮工程运行经费减少100.67万元,其他项目增加12.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91.23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或调出使人员经费支出减少114.95万元,应指工程运行维护费减少247.89万元,三所经费减少338.11万元,雪亮工程运行经费减少118.2万元,留置看护兼职队伍执勤补助减少102.8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00.2万元,办案业务费增加156.8万元,一次性退休补贴增加47.5万元,一次性死亡抚恤增加140.14万元,其他项目减少13.48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52.4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343.17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1219.99万元,2022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增加422.01万元,基层治安巡防车租赁经费增加90万元,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增加78.64万元,应指工程运行维护费减少160.51万元,三所经费减少219.24万元,雪亮工程运行经费减少100.67万元,其他项目支出增加12.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91.23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或调出使人员经费支出减少114.95万元,应指工程运行维护费减少247.89万元,三所经费减少338.11万元,雪亮工程运行经费减少118.2万元,留置看护兼职队伍执勤补助减少102.8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00.2万元,办案业务费增加156.8万元,一次性退休补贴增加47.5万元,一次性死亡抚恤增加140.14万元,其他项目减少13.48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实行财政资金零结转。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28644.35万元,占8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79.15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应指工程运行维护费、三所经费减少、雪亮工程运行经费、留置看护兼职队伍执勤补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减少。

2)教育支出126.65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单位采取措施严格培训管理,减少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780.87万元,占1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9.32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支出1405.64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31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加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所致。

5住房保障支出1694.96万元,占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42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加住房公积金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815.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460.9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524.55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辅警经费支出4304.56万元在人员经费中列报,增人增资增加人员经费1219.99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公务员年度考核奖、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354.6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4.19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22.9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07万元,下降24.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单位实施公务用车改革以来,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5.56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我单位2024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未安排公务车购置。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未安排公务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08.0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市外出差办案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00万元,下降24.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区局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节约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1.88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区局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节约开支。

公务接待费14.9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重庆市公安局检查指导我局工作和各区县公安机关相互检查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区局采取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等措施降低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32万元,增长73.4%,主要原因是重庆市公安局检查我局工作增加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02辆;国内公务接待148批次157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4.5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0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7.6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1.35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区局民警轮职轮训培训增加培训费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54.6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19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从而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0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5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8.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8.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19.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16.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7.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6%。主要用于采购刑警支队专用设备购置、技侦支队专用装备建设、办公办案设备、交巡警执法专用设备购置、应指工程运行维护项目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2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6836.9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4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余冰翔 023-4066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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