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7103/2025-00012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4 | [ 发布日期 ] | 2025-10-14 |
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态势的监测、分析和调度;
3.负责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研究衔接;
4.负责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
5.负责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统筹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责任;
6.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则,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相关监督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统筹指导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指导协调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山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区级审批、核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和执法,受理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综合经济体制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投融资改革、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调度等改革工作的责任;
8.负责研究对内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等工作;
9.负责研究能源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拟订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10.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
11.负责全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和综合平衡;
12.负责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职责;
13.负责粮食市场、储备粮管理等工作;
14.负责牵头开展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5.负责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工作;
16.负责区政府设在我委的区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创新驱动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办公室、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产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电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办公室、区沿江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11个临时机构承担的相关事务工作;
17.负责牵头国务院大督查、中央政策措施落实和审计问题整改统筹等相关工作;
18.负责牵头全区民生实事统筹、协调等相关工作。
19.负责承担国防动员综合协调、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动员准备、潜力资源、新域新质、网信数据、训练演练、组织实施、督导落实和人民防空建设管理等职能,以及组织指导协调军事设施保护职能。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是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目前,区发展改革委机关内设办公室、综合经济科、固定资产投资科、重点项目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农村经济发展科、粮油管理科、体制改革发展科、能源科、行政审批科、成本调查与收费管理科、社会事业与信用建设科、资环科、评估督导科、行政执法检查科、国防动员科共16个科室。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7478.69万元,支出总计7478.69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043.50万元,增长117.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暴雨洪灾国债项目和西南卧龙河CCUS项目资金。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7478.6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043.50万元,增长117.7%,主要原因是增加暴雨洪灾国债项目资金和西南卧龙河CCUS项目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78.69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7478.6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043.50万元,增长117.7%,主要原因是增加暴雨洪灾国债项目资金和西南卧龙河CCUS项目资金。其中:基本支出794.90万元,占10.6%;项目支出6683.79万元,占89.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478.69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43.50万元,增长117.7%。主要原因是增加暴雨洪灾国债项目资金和西南卧龙河CCUS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79.6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844.47万元,增长53.7%。主要原因是增加暴雨洪灾国债项目资金和西南卧龙河CCUS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98.02万元,下降32.1%。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局量入为出的原则,减少不必要的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79.6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844.47万元,增长53.7%。主要原因是增加暴雨洪灾国债项目资金和西南卧龙河CCUS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98.02万元,下降32.1%。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局量入为出的原则,减少不必要的经费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8.04万元,占18.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2.51万元,下降24.2%,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局量入为出的原则,减少不必要的经费支出。
(2)国防支出209.52万元,占4.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3.28万元,下降67.9%,主要原因是国防办没有报销工程费用,未到支付节点。
(3)教育支出1.12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3万元,下降73.7%,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财政局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培训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70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95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2024年社保缴费政策更改,增加了缴纳基数。
(5)卫生健康支出44.02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5万元,下降20.6%,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局要求,将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和价格认证中心独立核算,减少了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49.75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40万元,下降23.6%,主要原因是2024年由于公积金精算,减少了住房公积金支出。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5.20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3.50万元,下降93.3%,主要原因是按照粮油科收到的上级文件要求减少。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48.31万元,占7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2.69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报账是按照项目进度支付,未到支付节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4.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2.6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83.81万元,下降36.3%,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局要求,将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和价格认证中心独立核算,减少了这部分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22.3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87.43万元,下降41.7%,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局要求,将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和价格认证中心独立核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199.0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199.0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暴雨洪灾国债项目。本年支出2199.0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199.0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暴雨洪灾国债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77万元,下降51.2%,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局要求,将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和价格认证中心独立核算,减少了这部分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69万元,下降40.6%,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局要求,将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和价格认证中心独立核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的油费、过路过桥费、维修维护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2万元,下降33.9%,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将车辆从发改委(本级)的部分资产划拨到价格认证中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17万元,下降32.8%,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将车辆从发改委(本级)的部分资产划拨到价格认证中心。
公务接待费0.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人员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国内公务活动开支的必要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5万元,下降90.7%,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局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2万元,下降79.5%,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局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6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6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5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1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05万元,增长28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委职能职责增加,根据工作安排增加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3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42万元,下降50.4%,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按照财政局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培训支出。二是按照财政局要求,将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和价格认证中心独立核算,减少了这部分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3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7.43万元,下降41.7%,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局要求,将价格认证中心独立核算,减少价格认证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8.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6691.7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4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王与丹 023-402451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