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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重点投资项目储备及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23-04-12

Q:长寿区重点投资项目适用对象范围是哪些?

A:根据《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重点投资项目储备及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22〕77号),本办法中的重点投资项目适用区级实施的政府投资类和牵头推进的市场投资类重点项目,主要包括区级及以上中长期规划、五年规划和专项规划(以下统称规划)的重点项目,以及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区委、区政府要求谋划实施,原则上单个项目投资不低于 1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Q:在当前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的大背景下,长寿区在储备项目方面重点从哪些领域入手?

A:根据《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重点投资项目储备及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22〕77号),本办法中明确提出全区项目储备谋划应重点从重大战略和政策导向、短板弱项领域、高质量发展要求、上级各类专项资金投向、区级各类规划、决策、报告等五方面进行谋划。办法同时对五方面具体包括哪些类型进行了阐述。

Q:长寿区政府投资项目启动是否均需办理立项流程?

A:根据《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重点投资项目储备及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22〕77号),本办法中明确对纳入储备计划的政府投资类重点项目,不再单独审批项目建议书,由区发展改革委在投资在线监管平台对项目直接赋码。

Q:在地方财政吃紧的情况下,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前期工作需要花费一定资金,有无相应资金政策缓解部门或项目业主单位资金压力?

A:根据《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重点投资项目储备及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22〕77号),本办法中明确对政府类重点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周转经费予以保障,重点包括支持项目前期工作中的可研编制、工程咨询、专项论证、地勘、施工设计、预算编制等需第三方咨询机构完成的事项,前期工作周转经费原则上纳入项目总投资。

Q:在政府投资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中,涉及到部门多事项杂,能否有更为方便快捷的流程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A:根据《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重点投资项目储备及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22〕77号),本办法中明确提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前指导项目单位按照行业管理规范和要求编制专项论证报告,并进行审查,达到深度要求的,可以出具相关技术审查意见,以审查意见作为办理审批手续的参考依据。区发展改革委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因涉及国家、市级事权等原因导致可行性研究报告暂无法审批的,可出具“可行性研究审查意见”,作为后续开展论证、办理手续的技术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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