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下达长寿区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渝财行政〔2021〕18号)、《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提前告知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长财行发〔2021〕143号),结合你委报送的《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实施干坝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函》(石堰府函〔2021〕79号)。现将长寿区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第二批10万元下达你委,专项用于石堰镇干坝村2、4组人行便道、3组生产便道修建项目(项目申报绩效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请及时将项目详细实施计划报我单位备案,严格按照《重庆市长寿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长扶组办发〔2019〕39号)及《重庆市长寿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长财农发〔2019〕232号)相关要求,做好项目公示及资金监管,指导项目实施单位抓紧组织实施。
年终在“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科目中列报。政府经济科目列报“5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 石堰镇干坝村实施便道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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