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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3999J/2025-000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0-14 [ 发布日期 ] 2025-10-14

重庆市长寿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5-10-1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组织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提出项目预算核准意见报区财政局批准,为招标最高限价提供参考;

2)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在预算评审过程中的施工图设计优化,必要时组织专业人员或其它专业机构优化;

3)负责组织和管理参与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的审核中介;

4)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预算评审;

5)参与区政府投资项目有关政策研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长寿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是长寿区财政局直属的副处级事业单位,设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1名(正科级),下设3个科室,分别是预算审核科、项目优化科和综合科,核定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10名。

(三)单位构成

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32.87万元,支出总计232.8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均增加232.87万元,增长100.0%原因为: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并入区财政局(本级)编制2023年度决算,单独编制2024年度决算,导致基本支出增加222.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89.08万元,公用经费增加33.7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万元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32.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2.87万元,增长100.0%原因为: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单独编制2024年度决算,导致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增加189.08万元,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等公用经费增加33.79万元,评审运行保障和管理费增加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87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32.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2.87万元,增长100.0%原因为: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单独编制2024年度决算,导致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增加189.08万元,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等公用经费增加33.79万元,评审运行保障和管理费增加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87万元,占95.7%;项目支出10万元,占4.3%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32.87万元。与2023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增加232.87万元增长100.0%原因为: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单独编制2024年度决算,导致基本支出增加222.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增加189.08万元,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等公用经费增加33.79万元,评审运行保障和管理费增加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2.87万元增长100.0%原因为: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单独编制2024年度决算,导致基本支出增加222.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增加189.08万元,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等公用经费增加33.79万元,评审运行保障和管理费增加1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2万元,下降1.2%,原因为:增资调资导致人员经费减少2.82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2.87万元增长100.0%原因为: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单独编制2024年度决算,导致基本支出增加222.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增加189.08万元,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等公用经费增加33.79万元,评审运行保障和管理费增加1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2万元下降1.2%,原因为:增资调资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82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91万元,占78.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23万元,下降7.3%原因为超额绩效清算导致超额绩效减少7.04万元,增资调资等减少7.19万元。

2)教育支出1.20万元,占0.5%年初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1.52万元,占1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4万元,增长64.4%原因为事业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因基数调整补缴12.84万元,调出1人等导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减少0.5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9.38万元,占4.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1元,下降2.2%原因为调出1人等导致医疗保险减少0.21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8.86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3万元,下降7.6%原因为调出1人等导致住房公积金减少0.7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2.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9.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9.08万元增长100.0%原因为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单独编制2024年度决算,导致工资福利支出等增加189.08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3.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79万元增长100.0%原因为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单独编制2024年度决算,导致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等增加33.79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万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增加4万元,原因为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单独编制2024年度决算,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4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责任奖等。费用支出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万元,增长100.0%原因为: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单独编制2024年度决算,,导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4万元

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0万元,增长100.0%原因为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单独编制2024年度决算,导致培训费支出增加1.2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0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4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朱恩文   023-4024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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