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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3999J/2025-0004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0-14 [ 发布日期 ] 2025-10-14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5-10-1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拟订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等方面有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3.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区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政策。拟订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4.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负责编制区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区级年度预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5.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6.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研究、制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政策措施。组织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编制,汇总编制全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7.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并按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制度,收取区级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资金财务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决算草案。
    11.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负责国债转贷财政资金管理。归口管理全区政府外债,负责全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监督管理。
    12.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按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制度,负责指导村级财务代理记账工作,对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进行审批。
    13.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14.研究制定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政策,指导和监督区级预算部门(单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组织实施重点绩效评价及评价结果的抽查和再评价,研究提出评价结果反馈应用的政策。
    15.承担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研究制定促进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财税扶持政策;负责金融机构政策性贷款、担保、保险等有关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兑现;负责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配合推动企业改制上市相关工作;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及监督管理;配合推动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设局长1名,副局长3核定行政编制22

20241231区财政局共下设12个科室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行政事业科、社会保障科、经济建设科、会管采购科、农业科、绩效管理科、债务管理科、资产管理科和产业发展

(三)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决算编制的单位有区财政局本级)、2个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重庆市长寿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重庆市长寿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下设1个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重庆市长寿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3070.52万元,支出总计3070.52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47.06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增加1067.52万元。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的在职人员(街镇管理部分)2023度决算街镇编制,2024度决算调整为在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编制,导致财政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1067.52万元。(2)项目支出减少320.46万元。主要是2024年增加产业扶持及金融招商项目800万元、经济证券化项目425万元,一般性项目压减171.95万元,收回产业扶持及金融招商项目720万元,因机构改革将打非专项项目、金融监管和维护项目、经济证券化项目、巨灾保险项目经费653.56万元调整至区政府办公室

2.收入情况。2024度收入合计3070.5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47.06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1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的在职人员(街镇管理部分)2024度决算调整为在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编制,导致财政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1067.52万元;(22024年增加产业扶持及金融招商项目800万元、经济证券化项目425万元,一般性项目压减171.95万元,收回产业扶持及金融招商项目720万元,因机构改革将打非专项项目、金融监管和维护项目、经济证券化项目、巨灾保险项目经费653.56万元调整至区政府办公室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0.52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3070.52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747.06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增加1067.52万元。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的在职人员(街镇管理部分)2024度决算调整为在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编制,导致财政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1067.52万元。(2)项目支出减少320.46万元。主要是2024年增加产业扶持及金融招商项目800万元、经济证券化项目425万元,一般性项目压减171.95万元,收回产业扶持及金融招商项目720万元,因机构改革将打非专项项目、金融监管和维护项目、经济证券化项目、巨灾保险项目经费653.56万元调整至区政府办公室其中:基本支出2779.14万元,占90.5%;项目支出291.37万元,占9.5%。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070.52万元。与2023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747.06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增加1067.52万元。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的在职人员(街镇管理部分)2024度决算调整为在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编制,导致财政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1067.52万元。(2)项目支出减少320.46万元。主要是2024年增加产业扶持及金融招商项目800万元、经济证券化项目425万元,一般性项目压减171.95万元,收回产业扶持及金融招商项目720万元,因机构改革将打非专项项目、金融监管和维护项目、经济证券化项目、巨灾保险项目经费653.56万元调整至区政府办公室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70.5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47.06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1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的在职人员(街镇管理部分)2024度决算调整为在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编制,导致财政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1067.52万元;(22024年增加产业扶持及金融招商项目800万元、经济证券化项目425万元,一般性项目压减171.95万元,收回产业扶持及金融招商项目720万元,因机构改革将打非专项项目、金融监管和维护项目、经济证券化项目、巨灾保险项目经费653.56万元调整至区政府办公室较年初预算数减490.90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1年初预算调整等导致区财政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1149.26万元。基层财政事务中心的在职人员(街镇管理部分)的2024年度年初预算并入各街镇编制,2024年初,将相应预算各街镇调整至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1149.26万元。(2项目支出减少1640.16万元。2024年一般性项目压减171.95万元,收回产业扶持及金融招商项目720万元,因机构改革将打非专项项目、金融监管和维护项目、经济证券化项目、巨灾保险项目经费653.56万元调整至区政府办公室,下达一次性退休补贴、死亡抚恤35.7万元,年末收回项目资金等导致项目支出减少1640.16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0.5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47.06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增加1067.52万元。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的在职人员(街镇管理部分)2024度决算调整为在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编制,导致财政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1067.52万元。(2)项目支出减少320.46万元。主要是2024年增加产业扶持及金融招商项目800万元、经济证券化项目425万元,一般性项目压减171.95万元,收回产业扶持及金融招商项目720万元,因机构改革将打非专项项目、金融监管和维护项目、经济证券化项目、巨灾保险项目经费653.56万元调整至区政府办公室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0.90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是1年初预算调整等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1149.26万元。基层财政事务中心的在职人员(街镇管理部分)的2024年度年初预算各街镇调整至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1149.26万元。(2项目支出减少1640.16万元2024年一般性项目压减171.95万元,收回产业扶持及金融招商项目720万元,因机构改革将打非专项项目、金融监管和维护项目、经济证券化项目、巨灾保险项目经费653.56万元调整至区政府办公室,下达一次性退休补贴、死亡抚恤35.7万元,年末收回项目资金等导致项目支出减少1640.16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9.49万元,占7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26.14万元,下降26.7%,主要原因是一是基层财政事务中心的在职人员(街镇管理部分)的2024年度年初预算各街镇调整至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导致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849.72万元。二是项目压减、划转、收回等导致项目支出减少1675.86万元。2024年一般性项目压减171.95万元,收回产业扶持及金融招商项目720万元,因机构改革将打非专项项目、金融监管和维护项目、经济证券化项目、巨灾保险项目经费653.56万元调整至区政府办公室,年末收回项目资金等

2)教育支出13.40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3万元,增长89.5%原因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的在职人员(街镇管理部分)的2024年度年初预算各街镇调整至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导致培训费支出增加6.33万元

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62.74万元,占1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0.61万元,增长70.0%,原因基层财政事务中心的在职人员(街镇管理部分)的2024年度年初预算各街镇调整至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导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增加142.08万元;下达一次性退休补贴、死亡抚恤35.69万元;事业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因基数调整补缴12.84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156.76万元,占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43万元,增长77.5%原因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的在职人员(街镇管理部分)的2024年度年初预算各街镇调整至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导致医疗保险、医保垫底资金支出增加68.43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68.13万元,占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87万元,增长71.1%原因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的在职人员(街镇管理部分)2024年度年初预算各街镇调整至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导致住房公积支出增加68.4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79.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54.0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38.69万元,增长66.3%,主要原因是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的在职人员(街镇管理部分)2024度决算各街镇调整为在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编制,导致人员经费增加938.69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抚恤金、奖励金公用经费425.0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8.83万元,增长43.5%主要原因是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的在职人员(街镇管理部分)2024度决算各街镇调整为在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编制,导致公用经费增加128.83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5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公务接待减少0.7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16万元,增长39.4%,主要原因是:基层财政事务中心(街镇部分)的决算调整在财政局编制2024年接受交流、调研等活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本部门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责任奖等。费用支出年初预算数持平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6.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关部门来我单位调研、检查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5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是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公务接待减少0.7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16万元,增长473.4%,主要原因是:基层财政事务中心(街镇部分)的决算调整在财政局编制2024年接受交流、调研等活动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64批次649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3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04万元,下降21.1%原因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2024年会议费支出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4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15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等,导致培训开支减少8.90万元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的在职人员(街镇管理部分)2024度决算从各街镇调整为在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编制导致培训费支出增加6.7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1.2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5.04万元,增长32.1%,主要原因是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的在职人员(街镇管理部分)2024度决算从各街镇调整为在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编制区财政预算绩效事务中心单独编制2024年度决算导致公用经费增加95.0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9.58万元(其中:财政局2.86万元,区消防救援支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代列单位2046.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01万元(其中:财政局2.86万元,区消防救援支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代列单位94.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40.20万元(其中:财政局0万元,区消防救援支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代列单位740.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12.37万元(其中:财政局0万元,区消防救援支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代列单位1212.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3.78万元(其中:财政局2.86万元,区消防救援支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代列单位1020.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3.58万元(其中:财政局2.86万元,区消防救援支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代列单位280.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8%财政局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其中,采购打印机1.15万元、复印纸0.88万元、电脑0.50万元、空调0.24万元、碎纸机0.09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对部门整体和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91.37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4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朱恩文   023-4024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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