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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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768882506J/2023-00076 [ 发文字号 ] 无文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城市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0-13 [ 发布日期 ] 2023-10-13

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3-10-13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区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承担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城市供水排水、园林绿化方面的各项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工商管理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水务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查处;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承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组织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负责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执法;承担国旗升挂、使用和收回方面的行政执法;承担生活垃圾方面的各项行政执法;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支队内设办公室、法制科、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五大队、六大队、七大队、违法建筑执法一大队、违法建筑执法二大队、纠察大队、直属大队13个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723.44万元,支出总计2723.4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16万元、减少1.20%,主要原因是支队在2022年年末本应支付的部分款项被财政收回。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723.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16万元、减少1.20%,主要原因是支队在2022年年末本应支付的部分款项被财政收回。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3.44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723.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16万元、减少1.20%,主要原因是支队在2022年年末本应支付的部分款项被财政收回。其中:基本支出2643.03万元,占97.05%;项目支出80.41万元,占2.95%;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23.4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3.16万元,减少1.20%。主要原因支队在2022年年末本应支付的部分款项被财政收回。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23.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16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2022年支队的项目经费纳入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7.63万元,减少8.95%。主要原因:1、年末应付的部分款项被财政收回;2、厉行节约,减少开支。此外,年初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3.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16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2022年支队的项目经费纳入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7.63万元,减少8.95%。主要原因:1、年末应付的部分款项被财政收回;2、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23.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94.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91万元,减少0.87%,主要原因是协管人员的支出减少(有部分协管人员辞职)。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编职工和协管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各种保险、住房公积金、抚恤金、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248.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35万元,减少10.24%,主要原因是1、年末应付的部分款项被财政收回;2、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编职工办公费、水电费、劳务费、维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无结转结余;年末无结转结余 。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6.6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84万元,下降19.63%,主要原因是支队厉行节约,减少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01万元,增长14.12%,主要原因是本年含项目中的电瓶车、摩托车等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 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87万元,主要用于支队执法车辆正常运行(如保险费、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63万元,下降19.6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37万元,增长12.87%,主要原因本年含项目中的电瓶车、摩托车等运行经费。

公务接待费0.8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对城管执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指导答疑等事务。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20.00%,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精神减少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5万元,增长433.33%,主要原因是城管执法中遇到的纠纷请相关部门指导所产生的招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个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118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7.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4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8.35万元,降低10.24%,主要原因是1、年末应付的部分款项被财政收回;2、厉行节约,减少开支。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9.73万元,降低30.63%,主要原因是1、年末应付的部分款项被财政收回;2、厉行节约,减少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编职工办公费、水电费、劳务费、维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1456.25万元。其中,重点专项0个,涉及资金0万元;一般性项目3个,涉及资金1456.2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3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向芳            联系电话:023-64090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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