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普通话"就是那些写在本本上、文件里的书面语言,就是指语言承载的法律、政策、理论、经验,即所谓的大道理。
所谓"地方话"就是本地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音是土音,理是常理。
干部不会讲"普通话"是不行的,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法律都是用"普通话"来表述的,不会讲"普通话",心里就会犯糊涂,在大是大非面前就容易迷失方向。然而,只会讲"普通话"不会讲"地方话"也是不行的。特别是在做群众工作的时候,如果只讲"普通话",一是群众会认为你在打官腔,二是有的"普通话"群众还不一定听得懂。只有既会讲"普通话"又会讲"地方话"才是一个既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又受群众欢迎的干部。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的干部只会讲"普通话"不会或者很少会"地方话"了,虽然不是满嘴之乎者也,但在面向群众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时候满嘴的法律、政策、理论术语。说话的一方认为这样做准确、规范、有深度,听话的一方却是似懂非懂、云里雾里,其效果跟满嘴的之乎者也差不多。只会讲"普通话"只能算是半边"武事",通常在群众那儿"吃不开"、"打不走"。
怎样才能做到既会讲"普通话"又会讲"地方话"呢?
要讲好"普通话"就必须加强学习,使"普通话"所表达的内容真正做到与时俱进。
要讲好"地方话"就必须有一颗爱民之心,必须经常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乐所忧,做群众的贴心人,遇到事情的时候多设身处地站在群众的角度想一想,这样我们说出来的话,群众才乐意听。了解了群众的思想,我们才能够把"普通话"很好地翻译成老百姓听得懂也乐意听的"地方话"。这样,我们和老百姓的共同语言就多了, "普通话"传播的范围和深度就更广更深了,我们这些"翻译"就更受群众的欢迎了。